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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协会发起组织编制“广东省电镀园区内企业用、排水联动管理”团体标准的征询函
发布日期:2022-07-19 关注:1055

各电镀园区、集中区企业:

    一、现状背景

    国家及广东省“十四五”重金属管理规定和《关于加强排污许可执法监管的指导意见》涉及到园区及园内企业按证执法等针对性内容,明确了加深对园区内企业的按证执法力度。当前,电镀园区、基地(以下统称园区)内的电镀厂配水和收水存在着指标动态使用变化的客观情况,到“十四五”期间,园区内企业随着国家环境管理的深入,将面临执法下沉隐忧。

    二、存在问题

    对于企业,现有园区原则上按租售厂房面积来对园内企业配给水量,很多企业在所租赁面积厂房内,最大化紧凑配置更多电镀生产线,生意好的企业如满线正常生产,极大可能突破原按面积配水环评和排污许可证审批的排水量指标而很被动,此类企业面临因超排污总量获处罚,虽然当前的执法深度未至于此但其潜在的环境执法风险显然实际存在。

   对于园区,区内除了生产好的企业会超出指标用水情况,同时存在生产不饱和企业收水指标空置情况,按当前的法规限定,缺乏在园区总排口以内各企业用水、排水动态调配使用的法规支撑。

    三、建议

    为帮助缓解上述存在问题,向政府管理部门提供解决园区及企业生产发展用水、排水合理合法化科学管理办法提供依据,现我会发起“广东省电镀园区内企业用、排水联动管理”团体标准的动议,该标准解决目标内容:园区在总排口指标不变的原则前提下,实现园区总排口以内企业用、排水指标科学动态管理合法化,充分发挥园区企业在促进企业入园,实现集中治污同时促进企业生产发展的园区管理优势。

    四、办法

    团标编制工作由协会牵头组织,资金采取各园区、集中区自愿集资,协会统一组织安排形式,参与单位将成为本团标起草单位之一。

    五、征询意向

    关乎争取所有园区、集中区未来环境管理合理合法化工作,我协会希望各园区积极参与,现向各电镀园区、集中区发出参与征询函,如有意于参加支持起草工作,请于2022年7月30日前联系协会020-83276177范秘书

 

 

                       广东省电镀行业协会

                         2022年7月19日

关于协会发起组织编制“广东省电镀园区内企业用、排水联动管理”团体标准的征询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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