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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全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
发布日期:2012-08-31 关注:2424

广东全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行动"

来源: 南方网

 

  南方网讯 为深刻吸取包茂高速陕西延安"8.26"等近期多起重特大交通事故教训,8月28日上午,国务院安委会召开全国交通安全紧急电视电话会议,通报当前交通安全形势,深入查找问题、分析原因,采取断然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全国会议结束后,我省随即套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贯彻国务院交通安全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副省长、省安委会副主任刘志庚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府副秘书长林英主持会议。

  刘志庚指出,8月27日下午清远英德市民爆器材公司一辆运载7.48吨炸yao的配送车在采石矿区卸炸yao时发生爆炸,目前已造成9人死亡,1人失踪,9人受伤。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朱小丹省长、朱明国副书记等省领导分别作出批示,要求迅速组织专业力量抢险,做好事故处置和善后工作,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实事求是公布事故真相,吸取事故教训,严防再次出现重大事故。今年以来,全省较大以上事故反弹明显。7月份,全省共发生较大事故8起,死亡(失踪)29人,同比分别上升200%和193%;环比分别上升133%和138%。8月份以来,全省又发生了较大以上事故11起,共造成44人死亡(失踪),其中,道路交通事故6起,火灾事故3起,建筑施工事故1起,工矿事故1起。较大以上事故的多发,充分暴露出我省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屡禁不止,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事故隐患排查不全面、不彻底,安全生产形势异常严峻。

  刘志庚要求,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是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省政府决定,从现在开始至11月底,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行动"。

  一是要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要认真吸取清远"8·27"爆炸事故血的教训,深入组织开展对辖区内各类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事故隐患进行彻底排查,严格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间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对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要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坚决停产整顿,切实把各类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是要深化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民爆品监管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确保安全。

  三是要继续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深入检查、督查,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进行处理,不留后患,建立健全"打非治违"的长效机制。

  四是要严肃事故责任追究。对在安全生产"百日行动"中,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要坚决进行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

     五是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的各项措施,制定周密的应急预案,加强值班值守,保持信息上报渠道畅通,一旦发生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应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广州"百日行动" 全面布置全市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来源: 广州日报

 

    安全生产打响“百日行动”

    广州昨举行动员大会 近期全面布置全市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本报讯 (记者李妍 通讯员陈庆)昨天下午,广州市政府在市委礼堂召开广州市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动员大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如桂就做好广州市安全生产“百日行动”作了重要指示。

    陈如桂说,本次大会目的是动员全市各级各部门迅速行动起来,切实做好十八大期间安全生产各项防范工作。记者了解到,近期广州市全面布置了全市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特别是针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建设查处、危化品生产仓储企业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等工作做了重点部署。

    今年发生11起较大以上事故

    据介绍,今年以来,广州全市较大以上事故未能得到有效遏制,出现明显反弹。目前,全市共发生11起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已超过省下达给广州市的10起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全年控制指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11起较大以上安全事故中道路交通事故9起,占较大以上安全事故82%。违法建设造成安全事故频发。今年截至8月26日,全市共发生建筑安全事故14宗,共死亡19人。其中,列入政府监管的工程发生事故3宗,死亡3人;违法建设、无证施工的项目发生事故11宗,死亡16人,死亡人数占事故总死亡人数的84%。建设领域无报建、无设计、无证施工、监管不到位现象突出。8月25日海珠区南洲街三滘村发生的死亡4人的坍塌事故,该项违法建设非常典型。会议认为,较大以上事故的多发,充分暴露出广州市安全生产基础仍然薄弱,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屡禁不止,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事故隐患排查不全面、不彻底,防范和监督管理不到位,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问题突出,安全生产形势异常严峻。

    目标是事故总量持续下降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结合广州市实际,市政府决定,从现在开始至11月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行动”。总的要求是: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强化排查治理、“打非治违”的措施,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力度;严厉处置、彻底整治,真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要目标是: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持续下降,坚决防范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市政府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要认真吸取广州市“6·29”重大事故、“8·25”较大坍塌事故血的教训,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切实把各类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对在安全生产“百日行动”中,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要坚决进行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

    “百日行动”专项整治重点行业领域

    据悉,广州生产“百日行动”将突出重点,深化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化工及危险化学品、易爆物品、特种设备、水上交通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气等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道路交通安全方面,严厉打击和整治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吸毒后驾驶、货车违法占道行驶、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和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改装(拼装、报废)车等“五类车”交通违法行为。

    村镇违法建设安全监管方面,城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违法建设的查控工作,对参与违法建设的企业主体,及时通报给建设主管部门。

    危险化学品方面,由各级安监部门对全市化工生产、仓储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排查隐患,在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认真自查的基础上,组织企业之间开展至少两次互检。

    消防安全方面,要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相关单位“百日行动”重点举措

    (一) 广州市交委:严打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

    广州市交通系统将坚决按照省、市部署,立即开展安全生产百日行动,严厉打击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打击营运车辆“三超一疲劳”,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运行,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渡口渡船非法经营等行为。

    (二) 广州市城管委:用法律手段坚决遏制乱建抢建之风

    从9月1日起,用100天的时间,在全市组织开展声势浩大的清拆违法建设专项行动,对违法建设不予供水、供电、供气,不予提供施工混凝土,不予办理规划验收,不予办理营业执照,不予办理产权。

    建立查控违法建设瞬间直报制度,加强对查控违法建设工作的责任追究。建立用刑事手段追究违法建设的机制。

    (三) 广州市交警:全警停休 全面启动交通安全大整治

    严格执行对次日凌晨2时前无法到站的长途客运车辆22时后客运站不予发车、2时至5时停运或者接驳运输等规定,确保驾驶人落地休息、停车换人。

    (四) 广州市监察局:加大安全生产问责力度

    2010年以来,广州市监察局参与调查处理了我市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事故8宗,一般事故7宗。

    下一步,该局将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强化问责举措,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严肃追究属地政府、监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实行安全问责前移,将安全管理重心下移,关口前移,认真抓好现场安全管理,从管理源头上严把安全关,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

    (五) 广州市公安消防局:深入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下一阶段安全生产“百日行动”期间,广州市公安局消防局将深入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深入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部门将紧紧盯住违章建筑、“三合一”场所、公众聚集场所等重点难点问题,掐源头、建标准、抓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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