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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拟专项资金扶持社会组织
发布日期:2012-08-15 关注:2029

广东拟专项资金扶持社会组织

来源: 羊城晚报

 

  “小政府,大社会”的实现离不开社会组织的发展,政协委员建议出台特殊政策扶持社会组织,广东省民政厅近日答复称,广东正在酝酿出台多个扶持政策,包括资金支持。

 

  省政协委员林王平调研发现,目前,我省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达三万个,但这些社会组织大多存在着行政色彩浓、法制不健全、内部运作不规范、资金困难、条块分割等问题。林王平建议,建立非营利性组织的经费保障制度,由政府提供部分启动资金,在政府引导和推动下建立非营利性组织,对其获得的合法收入给予减、免税的待遇,激励非营利性组织参与社会管理。

 

  广东省民政厅近日对此答复称,省民政厅已拟定《关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拟于近期印发实施。在改革中,将通过职能梳理的方式,初步明确交由社会组织承担或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职能200余项,并明确除法律规定、法规和国务院政策文件有明确规定外,社会组织资格、资质类行政审批事项以及相关证照的年检、年审工作一律取消,逐步降低社会组织准入门槛,加大简政放权力度。

 

  此外,广东还在研究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及税收优惠政策,将对新设立并符合一定条件的公益服务类、行业协会类、学术联谊类、公证仲裁类、群众生活类等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给予一次性补助,待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目前,已初步建立了以民政部门年检、评估为依托的民政、财政、税收三部门相互配合的社会组织税收优惠和监管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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