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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电镀等重金属污染按上限处罚
发布日期:2011-06-08 关注:3289

中山:电镀等重金属污染按上限处罚

来源:中国表面工程信息网

 

      在中山市今年的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已经明确将持续加大对重金属污染企业环境的监管力度,重点加大对电镀、线路板、铅酸蓄电池等产生有毒有害物质或排放重金属污染因子的企业以及涉铅、镉、汞、铬、砷等企业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恶意偷排、超标超量排污、屡教不改、顶风作案等行为。

      为了确保中山市顺利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的复检,该市还将对偷排、漏排的企业和屡罚屡犯的恶意偷排单位,实施“高限处罚”制度,即以上限进行处罚,该限期治理的限期治理,该关停的依法关停。

     “企业存在建设项目违规行为,会被处以最高10万元罚款,而被查到有偷排行为,最高会被处以20万元罚款。”有关负责人表示。

      据悉,中山市环保局今年1至4月共处罚违法162宗,罚款566万元,对130多家作出停产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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