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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企业完成完成清洁生产最高奖励3万元
发布日期:2011-06-08 关注:3403

中山市企业完成完成清洁生产最高奖励3万元

来源:中山商报 

 

    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是我市能否通过国家文明城市、环保模范城市复检的一项硬指标。昨日,全市清洁生产动员大会对200多家重点企业进行了清洁生产“总动员”。

    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或者总量控制指标的企业,简称为“双超”企业;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简称为“双有”企业。目前,我市纳入“双超”、“双有”需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共有200多家。其中,国家环保部对“双超”、“双有”企业中的5个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行业的重点企业,明确规定了第一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时间要求,而我市纳入该范畴的企业有近30家。

    根据全市清洁生产工作安排,200多家纳入“双超”、“双有”重点企业需立即联系有资质的清洁生产技术服务单位,在今年5月30日前签订技术服务合同。

    昨日,市环保局副局长郭卫华在动员大会上表示,为鼓励支持企业开展清洁生产,经市政府审议将根据企业完成进度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在5月30日前与清洁生产审核技术服务中介机构签订合同的,由企业所在镇区给予1万元的奖励;完成清洁生产审核报告、通过省环保厅评估验收的由市财政各奖励1万元,三重奖励总计奖金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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