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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称丙尔金未登记属非法生产
发布日期:2013-09-24 关注:1566

环保部称丙尔金未登记属非法生产

来源:21世纪网


  本报记者 封莉 北京报道


  8月5日,“丙尔金”事件,终于得到环保部的回应。


  全国人大代表蔡素玉收到环保部给包括其在内的三位全国人大代表的回函,称认定丙尔金为新化学物质,恒生科技属于非法生产。


  此前,三位全国人大代表向环保部举报《丙尔金涉嫌以无毒无氰名义违法销售、储存、运输严重危害环境和社会公共安全的问题》。本报在7月6日和8月3日的报道中,报道恒生科技没有按照国家对于新化学物质的要求进行申报登记,然而该物质在进入市场前的化学品准入上,被相关监管部门一路放行,核准替代旧有物质,并给予专项资金支持。


  此外,近日,本报记者从国家发改委多个部门获悉,该委已在针对电镀金原料“丙尔金”和其2月发出的调整产业目录的“21号令”重新进行调研。但迄今为丙尔金提供过支持的工信部、科技部仍保持沉默。


  最近,曾为丙尔金推广做过工作的中国印制电路行业协会向国家发改委发出紧急报告,称欧美日在华大企业不能接受丙尔金,正在考虑外迁。


  按照规定,新化学物质,未取得登记证或者未备案申报的,不仅禁止生产、进口和加工使用,也不得用于科学研究。


  环保部给人大代表的回函中称:“根据三门峡恒生科技提供的材料,经查,该公司生产的‘一水合柠檬酸一钾二(丙二腈合金(1))’(注:即丙尔金)属于新化学物质,但该公司并未按我部《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申请办理新化学物质登记,属于非法生产。我部已经要求恒生科技办理新化学物质申报,未取得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之前禁止生产。”


  环保部称:“将对该新化学物质的物理化学、健康、环境等方面的危害特性、暴露程度、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风险,以及人体健康和环境风险控制措施的适当性,进行严格审查。如有证据表明三门峡恒生科技在申报2011年环保科技奖和相关推荐目录时弄虚作假,我部将根据有关规定取消其获奖资格。”


然而,针对丙尔金的其他一系列悬疑,尚没有答案。环保部认为丙尔金属于新化学物质的依据并未言明。本报此前了解到,丙尔金的相关专利涉嫌虚假,江门警方送检结果显示其为氰化金钾(75%)和柠檬酸钾的混合物,并非新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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