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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今后严禁新建电镀等高污染企业
发布日期:2013-01-25 关注:2203

顺德:今后严禁新建电镀等高污染企业

来源: 广州日报

 

     《顺德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1-2020)》公示

  本报讯 (记者徐靖)记者了解到,《顺德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1-2020)》(以下简称《规划》)目前已进入批前公示阶段,并在11月12日前征询公众意见。记者在《规划》中发现,2011年统计的PM2.5指标数据显示,顺德中心城区可入肺颗粒物PM2.5年平均值超出国家年平均二级标准限值,全年日均值范围0.007~0.215毫克/立方米。同时,顺德区一类环境空气功能区二氧化硫日均值、二氧化氮日均值、可吸入颗粒物日均值都达不到国家一级标准,仅可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针对顺德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严峻形势。《规划》提出,将严格执行产业准入制度,对精细化工、纺织印染、电镀等高污染行业实行严格限制。今后,在顺德区内,禁止新建、扩建溶剂型涂料生产企业,现有油性涂料生产企业逐步调整为水性涂料生产;严禁新建纯加工的漂染项目;严禁新建不是与自身高新技术产业配套的电镀项目。

  根据《规划》,顺德区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将在原来划定的大良、容桂、伦教三个街道特定区域的基础上,新增顺峰山旅游区和均安旅游度假区。

  在水污染防治方面,《规划》提出,到2015年年底前,顺德将新建、扩建14座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50万吨/日、污水总处理能力达106.0万吨/日,2015年污水处理厂对COD和氨氮的削减量分别为75593.3吨/年和4065.6 吨/年。

  在生活垃圾处理方面,规划建议对现行顺能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扩建。

  另外,本次规划还计划将东海水道(南沙涌)南沙二桥以上河段功能调整为饮用水源,按Ⅱ类水质标准控制。内河涌作为景观、农用、运输用途,按Ⅳ类水质标准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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