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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692家企业 年内需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
发布日期:2013-01-15 关注:1735

深圳692家企业 年内需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

来源:深圳商报

 

  日前记者从深圳保监局获悉,深圳保监局与深圳市人居环境委联合制定《深圳市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企业名录》,进一步明确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实施范围。凡在《名录》企业若不按要求投保责任险,其排污状况等信息将强制公开。

 

  《名录》包括深圳地区692家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危险废物经营、铅蓄电池生产、污水和垃圾处理以及电镀、线路板、印染等重污染行业具有较大环境风险的企业信息。凡《名录》内企业必须按照有关要求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投保时间从本月始到年底前完成。企业可自主选择险企和产品,按照自愿协商、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保险合同,交纳保险费用。

 

  对积极参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企业,环保部门在企业环保信用管理、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环保处罚、环保核查、排污许可证核发(换发)、环保专项资金申报、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绿色信贷和升级转型等环境管理政策上将采取扶持措施,给予优惠待遇,优先解决企业的问题和需求。

 

  对应当参加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而没有按时参保的企业,环保部门将采取以下措施实施严格监管:包括新增污染物项目依法实施环保限批;不得获评环保诚信企业(绿牌);不得享受政府的环保专项资金;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排污状况等环境信息实施强制公开;将该企业纳入企业信用征信系统和银行信贷征信系统,降低其信用等级,限制其信贷支持;对需上市或再融资的企业出具环境风险控制缺乏保险说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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