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广东省节能减排 三指标完成过半-行业资讯-广东省电镀行业协会
您的位置:首页 > 协会动态 > 行业资讯
上半年广东省节能减排 三指标完成过半
发布日期:2012-12-11 关注:1720

上半年广东省节能减排 三指标完成过半

来源:中国环保网   

 

  火电机动车污染仍拖后腿,节能减排将成公共财政支出重点

 

  “十二五”期间,国家对广东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节能减排指标,目前今年时间已过半,广东省的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如何?昨日,省环保厅向外界通报,经国家环保部初步核定,今年上半年广东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比去年上半年下降3.24%、3.26%、1.55%和2.50%,去年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上升的趋势得到扭转,除二氧化硫外,其他三项主要污染物均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省环保厅表示,由于广东省减排的潜力和空间非常有限,接下来要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二五”总量控制目标和减排任务,压力依然巨大。为大力推进广东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省政府也于近日下发了《广东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要求全省18个有关部门要分工配合、形成合力,在机动车、脱硫脱硝等减排的重点难点领域,《方案》也进一步明确了约束目标与激励减排的措施。

 

  减排后进市负责人被约谈

 

  进展

 

  根据国家下达的“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到2015年,广东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削减12.0%、13.3%、14.8%和16.9%。而去年,广东省化学需氧量和氨氮较好地实现了减排,但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较2010年不降反升。

 

  去年开局不利,令广东省减排形势异常严峻。

 

  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坦言,“十二五”广东省城镇化进程进一步加快,污染物新增量巨大,而减排的潜力和空间则非常有限。减排压力巨大。但半年来,我省通过严格环保准入,淘汰落后产能,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取得新进展。

 

  今年上半年,全省否决建设项目环评文件1351个,否决率5.4%。同时,继续坚决淘汰钢铁、焦炭、水泥、造纸、制革、印染等行业的落后产能,上半年共关停小火电18.5万千瓦,淘汰钢铁球团产能500万吨、落后水泥产能263万吨。而在“十二五”新增的氨氮和氮氧化物两项减排指标方面,上半年全省共完成37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工程,共淘汰黄标车15.8万余辆。

 

  引人注意的是,去年广东省各市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中,揭阳、清远、汕尾、茂名、韶关居最后5位,为推动减排重点工程加快进度,省环保厅上半年约谈了韶关等5个减排进展滞后的地级市主要负责人,厅领导分别带队对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和顺德区进行了减排督办。

 

  经过一系列措施,上半年全省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2012年1~6月,全省21个地级市和顺德区空气质量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平均浓度分别较去年同期下降20%和7.4%,全省饮用水源水质全部达标,主要江河水质总体稳定,主要江河水质优良断面和达到水环境功能区目标要求的断面比例分别上升4.6和1.9个百分点。

 

  机动车、火电污染“久治不愈”

  瓶颈

 

  喜中有忧的是广东省上半年二氧化硫浓度较去年下降了20%,为最好的国家一级水平。但上半年的二氧化硫排放却没有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减排目标要求,此外农业源和机动车减排工作进展不理想。环保专家指出,这些老大难的污染源,成为制约我省减排效果的瓶颈。

 

  △原因一:电力紧张与火电污染矛盾仍突出

 

  去年以来,受西电东输减少的影响,广东省火力发电量大幅上升,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新增量巨大,火电燃煤增长22.2%,增幅是全省GDP增长率的2.2倍,这直接导致去年广东省两项减排指标未完成任务。

 

  省环保厅昨日透露,由于“十一五”期间,广东省12.5万千瓦以上燃煤火电机组已全部安装高效脱硫设施,“十二五”期间只能主要通过取消烟气脱硫设施旁路等措施实施减排。而目前广东省电力需求紧张,致使取消烟气脱硫设施旁路工作未能按计划进度实施。

 

  “目前广东省火电和水泥行业降氮脱硝工程进展偏缓慢,火电机组降氮脱硝改造仅完成了计划的三分之一左右,今年需完成15条水泥生产线降氮脱硝改造工程一项都未完成。”

 

  △原因二:除穗深外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增加

 

  作为PM2.5、臭氧等新型污染物的元凶,氮氧化物新增排放量持续增大,令减排工作进展缓慢。省环保厅透露,去年广东省氮氧化物排放量不降反升,致使今后四年需年均减排6.6%以上才能完成国家下达减排指标,任务同样艰巨。

 

  一边是排放增大,另一边机动车新增量仍巨大,“黄标车”淘汰工作进展缓慢。“广东省仅广州、深圳两市实现了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其余各市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均呈现不同程度的增加。”省环保厅指出。

 

  据记者了解,目前珠三角城市的空气污染,已从改革开放初期的煤烟型工业污染,变成了以机动车为主的复合型污染。而全省所有“黄标车”污染物排放量约占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量的70%。淘汰黄标车虽然政府叫唤了多年,实际上除了城市不断扩大限行区域之外,一直鲜有强制的报废手段,监管处罚时松时严。

 

  节能减排要成公共财政支出重点

  应对

 

  为推进减排工作深入开展,记者昨日获悉,省政府刚刚印发的《广东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要求省环保厅、发改委、经信委等共18个省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予以落实。

 

  对火电改造、黄标车淘汰等减排难点,《方案》明确了政策鼓励的方向:各地要把污染减排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并增加投入,加大对减排重点领域、重点工程、重点项目资金的支持力度。省财政将对淘汰“黄标车”、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农业源减排、水泥厂脱硝等给予适当奖励。

 

  在火电方面,《方案》透露,规定不得设置烟气脱硫旁路,综合脱硫效率达到93%以上,脱硝效率达到85%以上,2014年所有燃煤火电机组烟气旁路取消完毕。

 

  而在控制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方面,《方案》从排放标准、用油品质、机动车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四招,到2015年,全省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控制在42.31万吨,比2010年减少10%。

 

  《方案》还对水污染物减排提出了目标:到2015年,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市所有建制镇及其他地区的所有中心镇均应建成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全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5%,其中珠江三角洲地区达90%以上、其他地区达75%以上。

 

  LPG公交将逐步淘汰

 

  明年4月起推粤Ⅳ汽油

 

  ■方案细节

 

  △提高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新购或申请跨地级以上市迁入的或者从省外申请迁入本省的机动车,必须符合迁入地正在执行的国家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从2013年1月1日起,全省实施国家第Ⅳ阶段重型柴油车排放标准。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公共交通,鼓励使用LNG(液化天然气)公交车,逐步淘汰LPG(液化石油气)公交车,减少公交车排气污染。

 

  △提高车用油品标准。2013年4月1日前,在珠海、中山、佛山市全面推广粤IV车用汽油,在广州、深圳、东莞市全面供应粤IV车用柴油,力争2015年7月1日前在全省全面供应粤IV车用成品油。

 

  △完善淘汰“黄标车”的激励机制。对达到强制报废年限的车辆依法予以强制淘汰。对延缓报废的车辆,在一个检测周期内环保尾气检测三次不合格的,应依法予以强制报废;环保尾气检测合格的,鼓励其自愿淘汰并给予一定的奖励或补贴。鼓励未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自愿提前淘汰,将给予其一定的奖励或补贴。

 

  △加强机动车管理。加强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实施“黄标车”限行措施,扩大“黄标车”限行范围。到2012年底,珠三角地区“黄标车”限行区域面积占各市城市建成区面积比例不低于20%。到2015年底,上述比例提高到30%,其它城市不低于15%,珠三角逐步形成连片限行的空间格局。(记者 谢庆裕 通讯员 陈杰俊 钟奇振)

新闻来源:南方日报 

分享到:
上一条:广东出台25条措施推广"小榄经验"5亿专项资金助中小微企业 下一条:环境税“十二五”期间开征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