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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政府严惩重金属污染启动责任终身追究制
发布日期:2011-12-16 关注:1549

重庆市政府严惩重金属污染启动责任终身追究制

来源:中国电镀网

 

我市建立重金属污染责任终身追究制。昨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今后凡发生重特大重金属污染以及由重金属污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将从立项、审批、验收、生产和监管等各环节,对有关部门责任人员实施终身追责。

 

所谓重金属污染,指的是由重金属或其化合物造成的环境污染,主要包括铅、镉、铬和类金属砷的污染,涉及含铅蓄电池业、电镀、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今年年底前,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重金属污染企业将被强制关闭。”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同时,在今年年底前,所有重金属排放企业应完成首次清洁生产审核,未按期完成审核的一律停产整治。此外,重点防控企业、铅蓄电池企业及再生铅企业每两年应进行一次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市政府要求,全市在本月底前立即开展重金属特征污染物日监测工作,每日通过媒体发布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未能按期开展监测工作的一律停产整治。“巴南、大足、秀山是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控区域”,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市政府要求这几个区域到2015年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比2007年减少20%。

 

严惩重金属污染,市政府启动责任终身追究制,且责任终身追究制将贯穿企业的立项、审批、验收、生产和监管等各环节。具体来说,今后凡发生重特大重金属污染以及由重金属污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区县(自治县)政府主要领导应承担领导责任,同时对该区域实行环境保护区域限批,暂停该区域所有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并从企业立项、审批、验收、生产和监管等各环节,依法对有关部门责任人员实施问责,对造成环境危害的企业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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