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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中心24小时监控污染企业
发布日期:2011-07-28 关注:1858

监控中心24小时监控污染企业 

来源:东莞时报 

 

  纳入监控范围行业包括电镀、漂染、洗水、造纸、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医疗废物处理厂、环保专业园区、发电厂及拥有大型锅炉或工业炉窑的企业

  东莞全面布控有着“千里眼”、“顺风耳”美誉的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今后,环保执法人员足不出户,轻点鼠标,在电脑屏幕上就能监控污染企业的排污状况。

  昨日,市环保局正式印发《东莞市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要求,我市将全面开展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通过市镇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中心,实现对企业排污的24小时“现场”监控。

  并且,在线监控系统实行第三方运营,由市镇两级环保部门联合实施监督管理。而未按要求建设在线监控系统或实行委托第三方运营的企业,将限期整改或给予行政处罚。

  镇街建在线监控中心

  与市联网

  我市正式全面开展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此次,纳入监控范围行业包括电镀、漂染、洗水、造纸、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医疗废物处理厂、环保专业园区、发电厂及拥有大型锅炉或工业炉窑的企业等多个行业,环保部门将重点监控上述企业的水质监测因子的流量、COD、PH、氨氮,烟气监测因子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和视频等。

  方案透露,今年7月前,东莞将对现有市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中心进行升级改造,督促已列入建设范围的企业完成监控设备的安装、联网和验收工作。8月前,将新增的国控、省控重点企业和减排企业纳入在线监控系统建设范围。12月前制订方案,并指导镇街开展各自的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中心建设。待镇街在线监控中心建成后,实现市镇两级在线监控中心的联网,从而全面建成市镇两级监控的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网络。

  数据采集设备

  须由市公开招标

  对于在线监控系统建设费用,《方案》也拿出明确说法。

  企业将负责各自的在线监控系统建设,企业可自主选择现场端设备供应商和产品类型,但数据采集设备和视频设备须由市公开招标中标单位提供和安装。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市、镇街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中心的建设费用将分别由市财政和镇街财政负担,企业现场端在线监控设备的建设费用则需企业自己买单。

  运营费用方面,市、镇街在线监控中心运营费用分别由市财政和镇街财政负担,企业现场端的运营费用将由市财政、镇街财政和企业按30%、30%和40%的比例负担。

  监控系统必须

  委托第三方运营

  我市明确全市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全部委托第三方运营,并由市镇两级环保部门联合实施监督管理。

  今年8月前,市环保局将通过公开招标,在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的运营企业中确定水质监测和烟气监测各1个运营商,对企业在线监控设备实行第三方运营。9月前,市环保局将督促这两个运营商建立完善日常维护、异常数据处理等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

  中标运营商在3年运营期限内,需要负责在线监控系统的维护和正常运行,保证系统数据真实有效;合同期满后重新招投标确定运营商。值得留意的是,环保部门将对中标运营商的工作进行考核,而运营费用的拨付也将与考核结果挂钩。(记者 李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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