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电镀行业协会新闻发言人制度-协会制度-广东省电镀行业协会

政策法规
您的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协会制度
广东省电镀行业协会新闻发言人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行业与社会公众的沟通,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对电镀行业相关信息的知情权、促进社会对行业监督的公开透明,建立行业协会新闻发布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传播广东省电镀行业的正能量,现建立协会新闻发言人制度。

第二条 新闻发言人工作应遵守协会新闻宣传纪律和有关规定,维护协会合法权益,展示协会良好的公众形象。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成立“广东省电镀行业协会新闻发布小组”机构,成员包括新闻发言人(1人)和新闻发布小组成员。新闻发言人由常务理事会研究确立,成员根据需发布内容组织相应方面人员,由常务理事会讨论确定。

第四条 新闻发布小组设在协会秘书处,秘书处负责相关组织工作安排。


第三章  新闻发布小组工作职责

第五条 秘书处应紧密关注舆情,协助新闻发布小组做好各方面组织工作。

第六条 新闻发布小组在新闻发言人的领导下开展新闻发布工作,主要包括:

(一)密切关注行业突发事件及社会影响情况,及时进行实况了解调查及相关材料的收集;

(二)对需要发布信息、澄清事实或加强宣传的新闻事件拟定新闻发布方案;

(三)审核新闻发布建议、新闻发布稿,统一新闻答问口径;

(四)协调、指导新闻发布筹备、实施工作;

(五)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新闻发布活动:

(六)邀请相关新闻媒体采访报道;

(七)跟踪媒体报道情况和社会舆论反应,开展新闻发布效果评估,提出工作建议。


第四章  新闻发言人的职责

第七条 新闻发言人的职责如下: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新时代核心价值观。

(二)根据协会党支部和常务理事会确定的发言内容要求,负责在授权内容范围内对外发布新闻、声明及相关信息,代表协会接受媒体记者采访;

(三)通过新闻发布,围绕本协会的中心工作,全面、准确、及时地对影响本行业的政策措施进行解读和说明,对行业工作中取得的成果及相关情况通过媒体向社会进行正面告知、分析说明和确认。

(四)牵头拟订新闻发布稿,新闻发布事宜;

(五)在危机公关处理中,对危机有全面深入的掌握。根据有关决定或授权统一对外发布危机处理情况;

(六)主持新闻发布会。


第五章  新闻发布的内容

第八条 发布的内容包括:

(一)本行业协会的重大决策、重要规定和工作部署。

(二)本行业发生的重大事项、社会热点问题,及本协会的态度、处理意见。

(三)本行业的发展情况和取得的重大成就。

(四)对新闻媒体有关报道的回应和澄清。

(五)其他需要发布的事项。


第六章  工作流程

第九条 新闻发布的工作程序:

(一)主题确立。根据社会舆情需要以及媒体的采访要求,由协会党支部和常务理事会审定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主题;

(二)资讯收集。由新闻发布小组收集社会舆情新闻通稿和背景资料;

(三)制定方案。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新闻发布时机和形式;

(四)邀请媒体。根据发布需要,邀请相关媒体参加新闻发布会并进行报道;

(五)新闻发布。由新闻发言人主持新闻发布会,协会其他相关成员根据安排到会参与媒体问答;

(六)效果评估。新闻发布后,由新闻发布小组对发布效果进行媒体报道情况跟踪,评价发布效果,并对发布工作进行总结。所有的新闻发布均应有文字或影像记录、整理归档保存。

第十条 在危机事件处理过程中,应由新闻发言人统一对外发布危机处理进展或结果,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以本协会名义就该事件接受媒体采访或对外发布信息。


第七章  新闻发布的形式

第十一条 新闻发布一般采取以下方式:

(一)新闻发布会;

(二)新闻通报会;

(三)其他形式或渠道的新闻发布。


第八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协会新闻发布小组负责解释,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 本制度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理事会解释。

 


分享到:
上一条:广东省电镀行业协会会员诚信自律公约 下一条:广东电镀行业协会重大活动备案报告制度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