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广东省清洁生产专家的通知
粤经信节能〔2011〕714号
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科技、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省直有关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省管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加强清洁生产专家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我省清洁生产水平,我省将适当增补省清洁生产专家,重点增补商贸、农业、建筑、交通、旅游等领域的专家。请各地市、有关部门、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企业和有意参与清洁生产相关工作的专家积极做好推荐或申报工作。我省将对获得推荐的专家进行筛选,并公布入选的专家名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选条件
(一)熟悉相关行业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技术
(二)具有国家清洁生产审核师资格,熟悉国家清洁生产相关政策、法规,熟悉清洁生产审核程序和清洁生产工作内容
(三)具有高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相关行业清洁生产工作一年以上
(四)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坚持原则,作风正派
(五)身体健康,能正常承担工作
二、专家职责
(一)参与清洁生产审核验收与培训工作
(二)受有关部门或企业委托,对清洁生产相关重大项目进行论证
(三)受有关部门委托,为我省清洁生产法规、政策、清洁生产审核指南的制定提供决策咨询服务
(四)参与其它清洁生产相关工作
三、推荐(申报)资料
(一)广东省清洁生产专家库专家推荐表
(二)候选人情况简介(其中:著作、论文、研究报告、获奖情况、承担课题项目等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候选人身份证和专业技术资格证复印件
(四)参加国家或省清洁生产审核师培训相关证件
(五)候选人所在单位意见
(六)其他
四、推荐(申报)程序
(一)推荐单位或申报人员按照《〈广东省清洁生产专家库〉专家推荐表》的要求,客观、如实地填写推荐(申报)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推荐(申报)材料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节能和循环经济处),并以“清洁生产专家库-姓名”为标题将电子版发至tjl18218@163.com。专家推荐表可登录广东省清洁生产网www.gdcp.org.cn下载。
附件:《广东省清洁生产专家库》专家推荐表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省科技厅 省环境保护厅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联系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节能和循环经济处杨彬、谭吉林,电话:020-83133361;
传真:83133335,地址:广州市吉祥路100号节能和循环经济处,邮编:510030)
来源:节能和循环经济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