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试点工作启动会召开 创新开展试点工作
来源:中国环境报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环境保护部今日在京召开了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试点工作启动会。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为会议发来书面致辞,环境保护部核安全总工程师杨朝飞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政策法规司司长李庆瑞主持会议并作总结。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派员到会指导。
会议指出,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是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等手段,对环境污染导致的损害范围、程度等进行合理鉴定、测算,出具鉴定意见和评估报告,为环境管理、环境司法等提供服务的活动。因此,开展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工作是应对环境挑战的迫切需要,是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举措,是优化环境行政管理方式的有效手段,是推进环境司法深入开展的技术保障。
会议强调,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工作要坚持试点先行、逐步完善的原则。2011~2012年为探索试点阶段,重点开展案例研究和试点工作,在国家和试点地区初步形成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工作能力。2013~2015年为重点突破阶段,以制定重点领域管理与技术规范以及组建队伍为主,强化国家和试点地区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队伍的能力建设。2016~2020年为全面推进阶段,完善相关评估技术与管理规范,推进相关立法进程,基本形成覆盖全国的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工作能力。
会议要求,各试点单位一定要迎难而上,顺势而为,创新开展工作。既要先易后难,稳步推进,又要深谋远虑,重视法制;既要有序规划,加强协作;又要正视困难,不断创新。
河北、江苏、山东、河南、湖南、重庆、昆明五省二市的环保厅(局)有关负责同志及相关人员参加了试点工作启动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