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通报二○一○年度环评机构考核结果 两家要整改 四家受批评
发表时间:2011-06-02 文章来源:市环保局
广东省深圳市人居环境技术审查中心(以下简称审查中心)近日组织召开2010年度环评机构考核结果通报会,通报对考核成绩较差的6家环评机构的处罚结果,其中两家要求限期整改,4家被通报批评。
通报会上公布的考核结果,要求南昌市环境保护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和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两家环评机构限期整改3个月;给予佛山市环境工程装备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岗区环保科技服务中心、天津天发源环境保护事务代理中心有限公司和九江市环境科学研究所4家环评机构通报批评的处罚。
为扩大考核覆盖面,审查中心将全年审查通过的123份环评报告书全部纳入考核,同时将全市各级环保审批部门审批通过的1万多份环评报告表中按5%比例随机抽取600多份进行考核。
根据深圳市的实际情况,审查中心还按行业类别和项目特点,制定了房地产类、道路类、医院类、饮食娱乐类、生产类、土地开发类、竣工环保验收类和工程环境监理类8类考核评分标准,对考核评分标准予以细化。针对考核发现的问题,中心邀请有关专家及相关人员对环评机构从业人员进行系统培训,提高环评机构从业人员业务水平。
据介绍,审查中心是2009年8月深圳市大部制改革后新成立的部门,主要职能是编制适合深圳市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引,承担政策、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技术审查,承担有关排污企业治理方案的技术审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