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金属排放考核不合格将被“区域限批”字号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2011年全国各地重金属污染防治考核结果已然出炉。
本报获悉,近日环保部在南京召开了全国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以下简称污防会议)。“在此次会议上,环保部高度强调了重金属污染治理问题,并部分公开了2011年各地落实《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重金属规划》)的考核结果。”一位与会的地方环保厅官员对本报透露。
根据该官员介绍,2011年全国废水中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基本与2007年持平,5类重点重金属污染物中,仅有铅排放量下降了1.7%,其他4种重金属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其中汞排放量增幅最大,上升了26.1%。
前述地方环保厅官员进一步透露,由于2011年是《重金属规划》考核的第一年,考核结果虽不向社会公开,但将向各省政府通报并报告国务院,从2012年起的考核结果将向社会公布。
同时,环保部未来将强力增加对地方重金属治理的考核和处罚力度,对2012年以后考核不合格且问题突出的地区将严格实施涉重项目区域限批。
2011年重金属污染治理结果不理想
2011年全国废水中汞排放量增幅最大,上升了26.1%
在“十二五”污染防治的整体布局中,重金属污染防治已经成为重中之重。
在此次污防会议上,环保部副部长张力军强调,“十二五”期间,将坚持出重拳、用重典,突出重金属、危险废物和化学品三类污染物,运用目标责任制考核、环保模范城市创建、环保核查与行政审批三个手段,努力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改善环境质量。
早在2011年2月底,国务院就批复了第一个“十二五”专项规划《重金属规划》,该规划确定重点防控污染物、区域、行业和企业,并提出了2015年的防控目标,即重点区域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07年减少15%,非重点区域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不超过2007年水平,重金属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其中,总量控制5种重金属:分别为汞、铬、镉、铅和类金属砷;重点区域,具体包括内蒙古、江苏、浙江、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云南、陕西、甘肃、 青海等14个重点省份和138个重点防护区。
一年之后,环保部对各地2011年落实《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情况进行了年度考核,实施考核内容侧重规划任务落实和工作推动情况,包括排放量指标、环境质量指标、重点项目指标、管理指标、风险防范指标等5个方面10项指标。
从考核结果来看,完成状况并不理想。“在此次污防工作会议上,环保部并未全面公开重点重金属减排完成的整体状况,只是有选择性地公开了废水中的重金属减排数据。”前述地方环保厅官员对本报指出。
据其介绍,2011年全国废水中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基本与2007年持平,5类重点重金属污染物中,仅有铅排放量下降了1.7%,其他4种重金属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其中汞排放量增幅最大,上升了26.1%。
对铅排放量下降的原因,中科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研究所副所长王毅指出,主要是因为血铅事件不断,从上到下都高度重视,而环保部去年对铅蓄电池行业整治力度较大,铅蓄电池行业80%的企业被勒令关停。
而对汞排放量上升的原因,王毅分析,这与我们的能源消费结构过多依靠煤炭有关,我国大气汞排放量从大到小排序依次为燃煤、有色金属冶炼、水泥生产和钢铁生产等,其中燃煤是最大的排放源。
根据上述地方环保厅官员透露,从区域的重金属减排结果来看,138个重点区域的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总体有所下降,但仅有四分之一完成了年度削减目标;非重点区域重金属排放量有所上升。
“其中,内蒙古、江苏、甘肃、江西等省在14个重点省份中考核结果较好,天津、重庆、山西、北京等省市在非重点省份名次靠前。”前述地方环保厅官员对本报指出,这些地方政府做得好,既有其重金属排放基数整体偏小的客观原因,也有其领导重视措施得力的主管原因。
尽管2011年的考核结果不甚理想,但不必对未来的减排形势过于悲观。“2011年,这是我国第一次对重金属实施总量控制,不少地方经验不足,认识不够,措施没有到位,相信有了第一年的经验和教训之后,接下来各个地方的表现会有所改善。”前述地方环保厅官员分析,在2012年以后的年度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的硬性约束之下,地方政府的动力会很足。
年度考核不合格地方涉重项目将被“区域限批”
环保部计划将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地方申请重金属污防专项资金的重要依据
“正因为2011年是规划考核的第一年,而重金属又是比较敏感的事情,所以环保部决定,各地的考核结果不向社会公开,但将向各省政府通报并报告国务院。”前述地方环保厅官员对本报解释。
该官员进一步指出,从2012年起,各地重金属减排的年度考核结果将向社会公布,对考核不合格且问题突出的地区将严格实施涉重项目区域限批。
“今年上半年环保部将印发规划实施考核办法和相关细则,继续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2013年和2016年还将分别开展中期评估和全面考核。”一位接近环保部的专家对本报记者透露。
根据《重金属规划》,考核办法将明确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责任,并要求各地要把重金属污染防治成效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并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同时,环保部将严格控制新增的重金属排放总量。“所有新建涉重建设项目必须有明确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来源,也就是说新增一定产能的重金属排放量的同时,必须通过淘汰产能等手段减少等量的重金属排放量。”前述地方环保厅官员介绍。
前述接近环保部的专家指出,各地要根据规划目标对本地区的所有新建涉重项目进行统筹考虑,建立总量目标,同时鼓励各省在其非重点区域内开展重金属排放量置换与试点工作,实现非重点区域内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新增排放量零增长。
在重金属治理手段上,王毅建议,应从过去单纯的末端治理向源头预防、过程阻断、清洁生产、末端治理的全过程综合防控理念转变,从源头上减少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重金属排放量。
前述地方环保厅官员分析,清洁生产审核与评估验收是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和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控制的重要途径,不过列入《重金属规划》的4000多家重金属排放企业,只有20%按照要求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
“这也意味着通过清洁生产进行重金属减排,未来的空间很大。”王毅指出,环保部应尽快发布全国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公开和年度通报。
同时,前述接近环保部的专家透露,环保部要求各地在2012年年底前,要建立健全重点企业档案和信息数据库,并公布本辖区所有重金属重点企业名单及相关信息,环保部将在年底进行督办,并作为规划考核的内容。
“环保部计划将《重金属规划》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地方申请重金属污防专项资金支持的重要依据。”该专家表示。
“国家将优先支持重金属污染物削减量较大的重点区域。”前述地方环保厅官员指出,而对规划实施考核不合格、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重视度不高、整治效果不显著的地区,中央财政将不予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