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采取坚决措施促进节能减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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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讯 记者陈丽平 国家发改委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介绍,各地区、各部门将进一步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等行之有效的手段,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深入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切实加强节能减排管理,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加快节能减排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强化节能减排监督检查,增强全社会节能减排意识,务求取得预期成效。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提出,应采取更加坚决的措施促进节能减排,进一步提高土地、环保、技术、安全等方面的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新上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切实遏制重化工业快速增长势头。
国家发改委在报告中介绍,有关部门在编制相关产业“十二五”规划过程中,将按照节能减排要求,进一步提高“两高”行业能耗、环保、技术、安全等准入条件。健全节能标准体系,加快制定修订高耗能行业能耗限额标准、用能产品能效标准,提高能效准入门槛。根据不同区域的发展阶段和特征,实施环评分类引导;区别钢铁、有色、火电、矿产、化工、造纸、印染等重点行业的环境特点,提出有针对性的环境影响评价要求。依法严格节能评估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建设用地审查、贷款审批,建立健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责任制,严肃查处越权审批、分拆审批、未批先建等行为。加大节能减排执法力度,确保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得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