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亿吨固废流向何处:危险固废治理三宗罪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十二五’期间,在空气和水污染防治之外,固体废物处理将成为环境治理的又一热点。”一位地方环保厅官员对本报记者表示,“其中对环境和人类生活影响最大的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将是最大难点。”
根据日前国务院发布的《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显示,固体废物治理将要达到三个指标:到2015年,基本实现地级以上城市医疗废物得到无害化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2%,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
“不难发现,上述固废的治理指标当中并无危险废物的处理指标,这是因为危险废物的治理在技术上相比工业废物、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废物更难,而且还存在底数不清、流向不明和处置设施落后等诸多问题。”前述地方环保厅官员对本报指出。
根据环保部的公报统计, 2010年全国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240943.5万吨,其中危险废物产生量为1586.8万吨。而不断爆发的危险废物污染事件,势必倒逼其治理步伐加快。
危险废物家底不清
“危险废物不但底数不清,还存在统计量偏低的问题。”
“十二五”期间固体废物的生产量居高不下。
“2000年至2009年,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量年均增长率达11.24%。”环保部固废管理中心主任胡华龙在去年年底举行的 “2011固废战略论坛”上公开表示,发达国家将产生固体废物量比较大的行业如化工、冶金企业向中国转移的趋势短时间内难以改变。
因此,危险废物也会“水涨船高”。所谓危险废物,是指在操作、储存、运输、处理和处置不当时,会对人体健康或环境带来重大威胁的废物,其中包括医疗废物、化学药品废弃物及重金属废弃物等等。
但危险废物到底有多少?目前并不清楚。“根据环保部的公报统计, 2010年的危险废物产生量为1586.8万吨,但这一统计结果是推测出来的,其是否准确还未知。”一位环保政策专家指出。
根据前述环保政策专家介绍,同是环保部的官方统计数据也会相互打架,数据相差惊人。根据环保部2007年公布的环境公报,2007年我国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7 .5632亿吨,其中危险废物产生量为1079万吨。但《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告》却显示,2007年工业源中危险废物产生量为4573.69万吨。
“危险废物不但底数不清,还存在统计量偏低的问题。”前述环保政策专家介绍,根据我国的《固废法》和《排放污染物登记管理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报登记,但参加申报登记的单位远小于危险废物产生源的单位数量。
前述地方环保厅官员则为记者指出,危险废物统计量与实际产生量相比过低,还有其它原因。“不但统计的工业企业个数偏少,全国范围内实际产生危险废物的工业企业仅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30%左右,而且工业之外的社会生活危险废物(如废铅蓄电池和废日光灯管)等无法统计。”
同时,排污申报制度也助长了统计偏低的问题。“申报统计的最低标准是10KG/A,因此大量产生量小于1OKG/A的危险废物就未被统计在内。”前述地方环保厅官员对本报分析,“由环境监察总队负责排污申报登记,以此作为排污收费的依据,不可避免导致企业瞒报、少报和漏报危险废物产生量的现象。”
“危险废物不但家底不清,而且流向不明。”前述环保政策专家指出,我国目前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仅仅停留在两头管理,即仅对危险废物产生者的产生量进行申报登记和处置设施进行许可证管理,而对危险废物的实际流向难以监控
对此,胡华龙建议,“十二五”期间,国家以重点行业的重要生产基地为重点区域,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管理制度,摸清危险废物的产生源情况,建立国家和地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监管重点源清单并动态更新。
“监管重点源每年应向社会发布企业年度环境报告,公布危险废物产生、储存、转移和利用处置等情况。”胡华龙称。
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规模偏小
医疗垃圾产业市场空间巨大,但奇怪的是,为什么少有大型专业环保公司介入?
“与我国危险废物日益增长的趋势相比,我国的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还存在普遍规模偏小,技术水平不高的问题。”前述地方环保厅官员对本报分析,“部分省市存在危险废物处理设施能力不足,利用和处置设施标准不高,同时,部分企业自建利用处理设施陈旧,造成了二次污染。”
根据北京环卫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张景志董事长统计,截至2010年底,全国危险废物处置设施投运项目共94个,其中危险废物7个,医疗废物87个;基本建成项目144个,其中危险废物15个,医疗废物128个;在建项目49个,其中危险废物17个,医疗废物32个;初步设计项目共37个,其中危险废物9个,医疗废物28个;仍处在前期的项目共有10个,其中危险废物8个,医疗废物两个。
“2010年底,基本建成及投运的危废设施占比38%,在建及处于前期的危险设施占比62%;基本建成及投运的医疗废物设施占77%,在建及处于前期的医疗废物设施占比23%。”张景志分析。
张景志认为,如果按照每吨医疗垃圾的处置收入为2000元的话,则目前医疗垃圾产业的年产值为13.6亿元,市场空间巨大,但是奇怪的是,为什么少有大型专业环保公司介入?
“根据2004年出台的《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项目复核大纲(试行)》,国家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建设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理工作,并可申请使用国债资金,但项目法人结构中必须有国有资本的出资代表,建立现代产权制度。”前述环保专家指出,“但这一规定在操作中容易变形。”
“部分地方政府按照上述规定,要求按照国家出资的比例持有业主公司的股权,以当地政府委派的国有出资代表为主来进行项目建设和运营。”张景志分析,“部分地方政府则强行收回该类项目的建设、运营等权力,导致部分危险废弃物处置项目处于停滞状态。”
他认为,这种方式严重打击了投资商的积极性,更严重的是失去了由专业性环保公司进行项目建设和运营的优势,背离了国家对于危险废物处理项目给予政策支持的初衷,制约了我国危险废物处理设施的发展。
危废全过程监管缺失
应严格新建项目的准入,从源头上减少固体废物产生。
尽管危险废物处理设施整体规模偏小,但已然出现恶性竞争。“我国对危险废物处置企业制定了严格的经营许可证制度,但地方由于把关不严或者利益驱动,违规发放经营许可证,对于规划区域内的危险废物处置企业造成了严重冲击。”前述环保政策专家指出。
此外,危险废物的区域化政策也明显滞后。根据2004年出台的《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显示,只能对本省区内不具备处理能力的危险废物实行跨区域转移处理。
“实际情况是,我国省域辽阔,受制于运输半径的影响和专业化处置的要求,应鼓励和明确危险废物处置专业化分工,打破行政区域限制,最大程度发挥设施的效能,确保现有建设设施能够充分运行。”张景志认为。
仅靠危险废物处理设施的末端治理实现危险废物的防治,是远远不够的。前述地方环保厅官员指出,“我们还应对危险废物的管理施行全过程管理制度,应覆盖从产生源、收集与产生地储存、加工、运输和转化、中间加工利用与最终处理的全过程。”
胡华龙认为,应严格新建项目的准入,从源头上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对产生的危险废物分析不清、无妥善利用处置方案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建设项目,不予批准环评;对危险废物储存、利用和处置不落实的,不予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由于危险废物危害甚大,“对危险废物防治措施不得力的地级市,暂停其除节能减排和民生保障项目外的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并取消该地区环保模范城市和国家生态城市等环保荣誉称号。”胡华龙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