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厉行“铁腕治污” 加强企业环保监管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深圳举办大运会期间,环境空气主要指标优于国家一级标准,达到近10年同期最好水平;涉水海域水质良好,稳定达到国家海水水质第二类标准,展示了优良的生态环境。
后大运时期,深圳将以“蓝天行动”为抓手,以环保模范城市复核为契机,厉行“铁腕治污”,进一步提高企业环保守法意识,持续巩固大运污染源清理整治成果。
据了解,在2012年至2015年,深圳人居环境委将组织专项执法行动,加强对电厂、锅炉、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治理控制,继续开展重金属污染行业、市政设施和污染减排工程等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整治电镀、线路板行业超标排放行为,完成妈湾、中海油、南天电力共5台机组低氮改造。燃气管网建设将进一步推进,燃气管网覆盖地区锅炉及时转换天然气。同时,将出台实施自愿性家具环保标志制度,鼓励在深圳生产和销售的家具取得环保标志。从2015年起,实施强制性家具环保标志制度。
在打造深圳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过程中,由于历史原因,宝安、龙岗两区存在大量工业企业,有很多都是高污染、高排放的企业,给环境监管带来了一定压力。为加快特区一体化建设进程,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副主任李水生向记者表示,未来一段时间内对两区工业企业将采取以下措施严格监管:
第一,严控新污染源建设。按照市及国家相关要求,对高污染、高排放、高能耗的企业从严审批。对环境敏感区域也将从严审批,控制新污染源增加。
第二,对老污染源实行企业环保信用管理制度。根据企业日常监管表现,每年对所有监管企业进行分类,分成绿牌、黄牌、红牌企业等。对信用等级比较低的企业采取更严格的监管措施,提高日常执法、检查频次,增加对低信用等级企业的不定期检查。
第三,采取高科技监管手段进行全天候监管。对企业的主要设备运行状况实行在线监控,利用一些物料核算模式对企业排放进行核算。从而改变过去到现场才能发现问题的日常监管,更有利于打击企业非法排污行为,提高企业守法自觉性。
第四,综合运用一些经济手段对企业进行管理。结合企业信用等级分类,对高污染企业信贷从严。对部分高排放企业强制要求其买企业环境保险。针对要上市的企业,要求其提供环保守法证明。加快淘汰高污染企业,逐步使高污染高排放企业退出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