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您的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政策法规
关于发布《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2021年版)》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12-07 关注:3682

1638845042160461.png


关于发布《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2021年版)》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按照《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国办函〔2021〕47号)有关要求,完善危险废物鉴别制度,推进分级分类管理,我部制定了《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2021年版)》(见附件),现予公布。

  符合本清单要求的固体废物不属于危险废物。本清单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动态调整。

  附件: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2021年版)

生态环境部

2021年12月2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1年12月3日印发

附件

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2021年版)

1638845325156511.png


    注:1.“固体废物名称”是指固体废物的通用名称。

      2.“行业来源”是指固体废物的产生行业。

      3.“固体废物描述”是指固体废物的产生工艺和环节等具体描述。


分享到:
上一条:关于转发《广东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附解读) 下一条: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的公告
相关新闻
关闭 CLOSE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