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第一批省市共建循环经济产业基地的通知
粤经信节能〔2011〕3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深圳市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加快我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我省“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工业建设,根据《省市共建循环经济产业基地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报准市政府同意推荐、有关专家评审和公示,认定广州花都(国际)汽车产业基地等10个单位为广东省第一批省市共建循环经济产业基地(以下简称产业基地,名单附后)。
有关市应结合当地实际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在产业、财政、税费、价格等方面对产业基地给予相应扶持。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产业基地的指导和监督,督促相关产业基地加强发展循环经济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编制完善循环经济实施方案(必要时应组织有关专家论证)并组织项目实施,加快完善产业基地的循环经济产业体系和评价指标体系,积极推进基地进驻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和资源综合利用,同时,注重节能和环保。
有关产业基地工作进展情况、经验总结和存在问题,请及时报告当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同时抄报我委(节能和循环经济处)。
附件:省市共建循环经济产业基地名单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一年一月四日
来源:节能和循环经济处
附件
省市共建循环经济产业基地名单
序号 | 所属地市 | 产业基地名称 |
1 | 广州市 | 广州花都(国际)汽车产业基地 |
2 | 汕头市 | 汕头市潮阳区贵屿镇循环经济工业园 |
3 | 佛山市 | 广东南庄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和技术装备 制造循环经济产业基地 |
4 | 佛山市 | 佛山市三水水乡工业园 |
5 | 韶关市 | 仁化县有色金属循环经济产业基地 |
6 | 韶关市 | 东莞大岭山(南雄)产业转移工业园 |
7 | 惠州市 | 惠州市再生资源产业基地 |
8 | 中山市 | 中山市黄圃镇中国食品工业示范基地 |
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