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减排长效机制有望建立
来源:中国能源报
7月19日,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召开,审议并原则同意“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以及节能目标分解方案、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
会议指出,“十一五”期间,经过全国上下共同努力,基本实现了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我国以能源消费年均6.6%的增速支撑了国民经济年均11.2%的增速,遏制了能源消耗强度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大幅上升的势头。为“十二五”期间继续推进节能减排工作,会议提出了六大重大措施,其中有些提法和要求为首次出现。
会议要求,要推进工业、交通、建筑、生活等重点领域节能减排。最大限度节能、节地、节水、节材。进一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发展现代产业体系,鼓励发展第三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推动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构建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现代能源产业体系。着力抓好节能重点工程、环境治理重点工程、循环经济重点工程。推广使用先进技术。建立节能减排技术遴选、评定及推广机制,积极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加快技术的开发、示范和推广应用,有效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污染排放。完善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制定和执行耗能设备国家标准,鼓励企业建立节能计量、台账和统计制度。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能效标识、政府节能采购等管理方式。完善节能减排长效机制。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推进资源税费和环境税改革。调整进出口关税,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产品出口。
中投顾问环保行业研究员盘雨宏分析认为,此次会议有些提法值得注意。首先是推广使用先进技术中涉及到节能减排技术遴选、评定及推广机制等内容,这些在“十一五”期间的技术推广上并未有如此细致的进行重点强调。可以看出,未来节能减排市场同样存在技术的优胜劣汰,竞争趋于激烈化,同时,由于结构性调整占主导地位,市场手段将发挥更大的作用,对当前倚靠政策手段的市场是一种挑战。
此外,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抓紧分解落实节能减排指标,完善节能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体系,切实把落实五年目标与完成年度目标结合起来,把年度目标考核与季度跟踪检查结合起来。要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节能减排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严格实行节能减排奖惩机制,把各地区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作为对省级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问责制。
在上述表述中,有几个关键点引起了本报记者的注意。包括:五年目标与完成年度目标相结合、把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等。对此,分析人士认为这是在吸取“十一五”节能减排经验教训基础上,中央对地方节能减排工作的新指示和新要求。众所周知,正是由于缺乏年度、季度跟踪考察,使得一些地区抓住空档,执行节能减排工作时“忽软忽硬”,给居民生活、企业运营带来了诸多负面影响。
盘雨宏指出,在“十一五”期间,虽然对年度目标进行了分配,也对季度数据有一定程度的收集,但是实际上在落实中并没有紧随预期目标进行严格的实施,因此此次将年度目标考核与季度跟踪检查结合起来是在“十一五”节能减排实践基础上的一次创新,通过将节能减排目标细化到年,在市场监管中能够将时间以季度为单位,不仅能够随时掌握市场进展,也能够有效的对当前的市场现状作出及时的调整,是避免前松后紧、堆积任务的有效措施。
此次会议在建立节能减排长效机制这一项中,提到了最近关注度很高的资源税改革——7月19日,财政部发布数据显示,今年1-6月,资源税完成307.63亿元人民币,同比大幅增长44.9%。资源税改革在西部地区的试点效果明显。据报道,资源税改革方向为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征收范围在石油天然气的基础上扩展到其他资源产品,并有望在全国推行。对此,舆论普遍担心,在目前通胀形势下,“加税”无异于“火上浇油”。但是,也有声音认为,今年下半年是推出资源税改革的好时机。而且,资源税改革对于西部欠发达而资源富集的地区,具有很好的正面效应。
受访人士表示,资源税改革在一定程度上必然会助推当前的通货膨胀事态。如大规模推广,初期可以尝试在较低的基础上进行改革,以此缓冲过大的经济差距引发的市场波动。在不同行业进行差异化的改革也是保证资源税改革下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内容。
虽然业界对资源税改革存在争议,不过刚刚通过的“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将加快推动资源税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