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废水处理市场越来越大 存在的问题仍然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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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十二五”开局第一年,节能减排压力巨大,在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有了大幅提高的背景下,工业废水处理成了水治理的突出问题,高浓度难降解工业废水的处理更是块难啃又必须啃下的骨头。
然而,工业废水产生的污染物量大、难处理、成分复杂,一直是水污染治理的难点。“十二五”期间,氨氮纳入总量控制范围、成为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常规污染物进一步削减,相关工业行业排放标准普遍提高,均考验着工业废水处理。
2011年,产业市场部把工业废水作为重点报道内容,推出《工业废水系列报道》,对工业废水处理存在的难题,以及如何解决这些难题进行了深度分析。岁末年初,回首2011,展望2012,更有必要再次梳理个中问题。
到哪儿找合适的技术?
新技术难进入市场,好技术得不到推广
工业废水处理中,由于行业性质、生产工艺、特征污染物的不同,不同行业废水存在很大差异,所以技术尤为重要,但看现状,技术方面的问题却很多。
一、我国工业废水处理技术水平有限,一些处理难度大、要求高的行业,如制药废水、味精废水等,现有的技术水准还有待提高。
二、不少现有技术可以达标,但需要投入很高的成本,给企业造成的成本压力大,甚至无法承受。特别是高氨氮、高浓度难降解有机污染物等领域,需要更经济、更稳定的技术。
三、较为关键的一点是,工业废水成分复杂,其技术使用也相对复杂,治理技术的选择要考虑多方面原因,包括企业的生产工艺等。大部分工业废水不是单一技术可以处理的,需要多种技术结合使用。而企业的治污水平普遍不高,对废水
处理设施的管理、使用上也缺乏经验,面对市场上纷繁复杂的技术,往往不知怎么选择。
另一方面,新技术难进入市场、好技术得不到推广是普遍问题。环境服务业不发达引发了市场与技术的矛盾,信息不对称让市场和技术难以对接。企业核心技术和市场开拓能力的缺乏,也让一些新技术难以进入市场。
技术怎么才能被市场选择和认可?这个问题需要相关机构的帮助和支持。很多行业协会为此做了很多工作,把实用的技术推荐给企业。事实上,我国工业废水治理不存在绝对的技术难题,一些行业认为,现有的很多技术可以满足目前的处理需求,工业废水处理技术方面,最重要的不是创新,而是推广实用技术。
真的可以买治污服务?
专业化运营可以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在我国,企业自行购建污染处理设施、配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设施运营和维护的现象十分普遍。但是,工业废水处理技术复杂,很多企业达不到可以正确、合理组合多种技术的水平,处理设施运行也不够专业。
有的企业建成了废水处理设施却无法正常发挥效用。花了钱,还治不好“病”,让一些治污主观认识和责任心不到位的企业滋生了其他念头。废水处理设施只为检查而设,检查时运行一下,平时,废水偷排进附近的河流、湖泊,或者混同生活污水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
既然企业自行治污的能力不够、效果不好、成本又高,为什么不引进专业化治污模式呢?国际上,工业污染的专业化治污模式很多,包括委托运营、综合服务、合同环境管理等多种方式。
我国水务行业即将迎来以提高技术和管理为主的新阶段,目前,行业在专业化治污上也具备一定基础。不少环保公司专业从事提供工业废水解决方案,这其中包括设计、施工、运行、管理等一条龙服务。这样的环保公司手中掌握着大量技术,从事运营的人员也更加专业。他们在工艺选择上为企业“量体裁衣”,工程建设中严格监管,最重要是废水处理效果好坏关系到环保公司的收益,所以他们在运营管理上更是认真细致、精打细算。
这样一来,在废水处理方面上,企业不必为达标和成本问题分神,只需要根据专业化治污前后的环境效果差来付费。
末端治理是死胡同了
开展清洁生产,废水回用是重要环节
从环境治理、污染控制全周期看,末端治理是效率最低的一个环节。“十二五”期间,多项标准要提高,预计需要削减COD150万吨以上、削减工业氨氮两万吨以上。工业废水的治理也从末端逐渐走向源头,清洁生产在工业企业开展起来。
很多行业企业表示,现行标准治污压力已经很大,“十二五”国家还要提标,企业承受起来更困难了。在我国,制定的标准都是基于最佳可行性技术,也就是说,如果不在生产过程中控制,仅凭末端治理很难达标。
因此,清洁生产对企业而言,不只是一种污染控制的手段,更是达标排放和降低治污成本的好办法。
除了在生产中尽量减少使用高污染材料,企业做得更多的是废水回用,这个方法最简便、直接,特别是一些高污染行业,做好废水回用可以大大减轻治污压力。比如,一些治污难度大、成本高的行业将废水分质分流回用,把主要污染物治理问题逐一击破,使废水处理化难为易,降低了处理的技术难度和企业治污成本,处理后的废水还可以回用到原工段。
标准怎么发挥效力?
加大执行和监管力度,不让标准成为一纸空文
工业废水排放标准一直在提高,治理成效却不尽人意,达标排放仍然会造成污染。是标准不够高吗?其实不然,我国很多行业的废水排放标准与世界上其他国家相比,属于严格的了。只是标准执行仍不足以约束企业。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每当国家出台或提高一项标准,执行最快、最严格的是经济发达地区的大企业,中小企业的执行力度不够。主观上分析,经济发达地区在发展到一定阶段时,会更多地考虑可持续发展,不断提高治污要求。客观上,发达地区有治污的经济实力,能够采用一些成本高但治污效果好的技术、设备。大企业也是如此。因此,经济发达地区的大企业对标准的执行迅速、严格,提升了在行业中的地位。
相比之下,经济欠发达地区和中小企业在标准执行上就打折扣了。
不同的标准执行情况,导致新的问题出现,即不正当竞争。规范达标的企业要多付出成本,但不规范的企业因为投入的治污成本低,反而可以压低商品价格,扰乱了正常的商业秩序。这对规范达标的企业造成了极大困扰,企业要是严格按照标准治污不仅没有提升竞争力,反而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局面。
对此,很多行业协会提出,应该加强监管,确保各地、各企业切实执行国家统一的标准。首先,破除地方保护主义,不能以经济发展为由,保护不达标排放的企业,对它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其次,确保标准落实到各地区,不能实行双重标准,发达地区严格执行标准,欠发达地区却对标准置之不理。最后,相关部门要严格执法,加大对不规范中小企业的执法力度,印染等行业小企业、小作坊很多,要通过标准的落实促进它们转型升级和淘汰落后。
园区集中污染问题要警惕
应对入园企业严格把关,园区是管理者也是服务者
当很多地区建立起园区,把企业统一规划搬迁入内之后,人们开始担忧,集中治理会不会造成集中污染?的确,这样的事情时有发生,工业园区变成集中污染源的后果更为严重。
工业园区的建设在我国还不有不少问题,比较普遍的是:一、规划缺少前瞻性,园区定位不准确,引进项目时很少从循环经济和技术经济互补的角度考虑,有的园区引进的项目使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严重不适应;二、行业园区工业废水中同类特质污染物严重超标,集中后处理和监管的难度都很大;三、园区建设时很少从工业废水的特征污染物入手,提出污染控制思路;四、企业废水预处理、排污管网管理和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实行多头管理,污水处理厂无法对上游,即工业废水提出进厂要求或者至少可以预知水质;五、偷排对园区污水处理厂的工艺负荷冲击很大,造成达标难度大。
面对这些问题,许多新建工业园区积极改变,对入园企业严格把关。通过制定严格的入园标准,与企业签署合同,确保企业废水预处理到一定标准后再统一入网。很多行业也提倡企业废水预处理,以方便预处理过程中可回用的废水直接回用。有的园区还自加压力,从整体上控制园区废水排放量。同时,对企业生产工艺进行全过程审计,要求企业从采用先进生产工艺入手,削减废水排放量,把末端治理延伸到全过程控制。
当然,园区不只充当管理者的角色,也会为企业提供很多服务和优惠政策。比如一些废水产生量大的行业园区,会推出废水处理补贴,降低入园企业治污成本。
新商业模式有待探索
要让更多环保企业投身其中
随着环境服务业的转型,2002年,水处理领域开始超脱传统的EPC商业模式,尝试BOT等新商业模式。这种模式迅速推广,不同于EPC公司疲于在市场中寻找项目,BOT模式的创新,获得了资本市场青睐,使更多资金可以进入环境治理领域。
然而,多年以来,虽然每个环保公司都有生存之道,但是工业废水处理市场中主要的商业模式仍为BOT,其他商业模式仍在探索。
BOT公司运行的项目合同时间较长,一般为20年~30年,这需要稳定的现金流。我国环保产业中,龙头企业还不太强壮,中小环保企业的经济实力更为薄弱,而且融资难,无法长时间稳定投入资金。
加之业主企业普遍从节省成本的心理出发压价,而环保产业本身一直存在的低价竞争也为业主提供了选择“便宜货”的机会;不能及时付款的现象大量存在,导致行业存在大量“三角债”。很多环保企业因为资金问题退出了工业废水领域。
因此,在工业废水处理领域探索适合我国市场的新商业模式、规范市场竞争秩序,才能让更多环保企业投身其中。同时,环保企业也要从自身出发,改变单一的服务项目,丰富综合处理多种服务的经验,提高应对综合性环境事务的能力。
政策进展
为加强工业废水治理,2011年,环境保护部针对多个工业行业实施了新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行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稀土行业等实施新的排放标准
我国稀土储量占全球36%,产量则占世界97%。由于过度开发,我国稀土资源储量下降迅速,稀土生产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特别是稀土行业废水排放量大、污染物含量高,对环境造成很大影响;以氨氮为例,稀土行业每年产生的废水量达2000多万吨,其中氨氮含量300mg/L~5000mg/L,超出国家排放标准十几倍甚至上百倍。
2011年10月1日,稀土行业全面实施《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规范稀土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了稀土工业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适用于稀土工业企业水污染防治和管理。到2014年4月1日,所有企业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控制在70mg/L~100mg/L,氨氮为15mg/L~50mg/L,;特别排放限值为化学需氧量60mg/L~70mg/L、氨氮10mg/L~25mg/L。《标准》出台标志着有了针对稀土工业特点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稀土行业不必再执行综合类污染物排放标准,行业特征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
此外,硝酸工业、硫酸工业、钒工业、磷肥工业等2011年也出台了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新标准根据行业特点对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等做了严格规定。其中,以前有行业标准的磷肥工业,于2011年10月1日新标准实施当天,废止了旧标准《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0-1995)。
电镀行业等有了最佳可行技术指南
由于电镀废水成分复杂、治理难度大,2011年,环境保护部出台了《电镀工业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南》),并于2011年3月1日起实施《电镀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指南》对电镀废水处理也做了相应规定,电镀废水含有数10种无机、有机污染物,包括酸碱废水、含氰废水、含铬废水、重金属废水、有机废水、混合废水等。针对不同种类的废水,《指南》规定了水污染治理最佳可行技术和污泥处理综合利用及处置最佳可行技术。
《规范》中规定了电镀废水治理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的技术要求,适用于电镀废水治理工程的技术方案选择、工程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等的全过程管理和已建电镀废水治理工程的运行管理,可作为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与施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建成后运行与管理的技术依据。
与《电镀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同时实施的还有《制革及毛皮加工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此外,环境保护部还完成了《味精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淀粉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的编制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