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率先出台最严格用水制度
文章来源: 国际在线
广东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广东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下称《方案》)的通知,正式在全省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广东因此成为全国最早出台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省份。
《方案》称,到2015年,广东全省年用水总量控制在480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现状降低30%以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70%以上。
《方案》指,要建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纳污总量控制“三条红线”。到2015年,广东全省年用水总量控制在480亿立方米以内,其中,地下水控制在22.4亿立方米以内,工业和生活用水控制在258亿立方米以内等。
《方案》要求,对接近用水总量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对已达到用水总量指标的地区,停止审批新增取水。同时根据国家对跨省河流分水方案编制进展,力争到2015年完成韩江等广东全省主要江河流域水资源分配。《方案》还对取水许可实现严格的台帐登记制度,力争到2012年,将各地依法办理的取水许可证全部登记入库,并实现取水许可审批和发证率达100%。
根据《方案》规定,广东省各地将充分发挥水价的调节作用,合理提高非农业用水价格,稳步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制度,落实超定额取水累进加收水资源费政策。全面加强节水监督管理,对年用水量100万立方米以上非农业取水大户实现在线监管;推进重要灌区尤其是大中型灌区的取水量管理和自备水源取水户计划用水管理,逐步将公共供水户纳入计划用水管理。
《方案》明确,从2012年开始,开展河湖健康评估试点,定期发布重要河湖健康状况报告。组织编制《珠江三角洲河涌整治与生态修复规划》。2013年,组织编制《广东省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规划》。2015年,基本完成珠江三角洲主干河涌整治与生态修复等。